北京市人民政府令
北京市人民政府令
(第87号)
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已经2001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第一章 总则
市和区、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,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。
第二章 拆迁管理
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
第四章 法律责任
第五章 附则
北京市人民政府令
(第87号)
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已经2001年10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第一章 总则
市和区、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,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。
第二章 拆迁管理
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
第四章 法律责任
第五章 附则